歐洲消防協會聯合會采用書面形式向16個會員國進行調查,其中有12個國家填報調查表和回答調查結果。調查的內容:
1.是否有家用感煙報警器法或任何推薦住宅安裝感煙報警器的推薦性規范(如建筑或住宅標準)?
2.這種推薦性規范由何組織提出?都有些什么要求?是否適用于所有新、舊單戶住宅?是否適用于公寓建筑?
3.家用感煙報警器法的名稱是什么?何時實施?是否適用于所有新、舊單戶住宅?是否適用于公寓建筑?都有些什么基本要求?
4.是否對感煙報警器的安裝使用做過統計?安裝使用多少?
據調查,芬蘭、挪威和瑞典三個國家發布了感煙報警器在家庭中安裝使用的具體法律。芬蘭的法律是對所有住宅有效,于1999年發布,2000年9月實施,到1999年末,有68%的家庭安裝使用感煙報警器。挪威有兩項家用感煙報警器法,二者都適用于大部分住宅,約90%的家庭安裝使用感煙報警器。瑞典的法律僅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估計70%的單戶住宅和30%的公寓建筑安裝了感煙報警器,這一成績還歸功于瑞典消防協會長期開展推動感煙報警器在住宅中應用的活動。英國、丹麥和荷蘭三國實施各種推薦性規范或志愿認證制度鼓勵安裝感煙報警器。英國實施的推薦性規范為一份指南性文件,即認可文件B,推薦新的住宅要有感煙報警器。據較新估計,英國有82%家庭使用感煙報警器。丹麥實行信息標記制,1998年統計,有66%家庭至少有一只感煙報警器。荷蘭實行認證制,估計志愿安裝感煙報警器的家庭增加到15- 25%。 其余六個國家雖然填寫和反饋了調查表,但都沒有給出具體統計數字,估計他們的家用感煙報警器的推廣使用率相當低。在反饋意見中,許多國家都提到電池的維護 問題和要更多地教育人們懂得檢查感煙報警器工作的重要性。這項簡單的調查結果表明,如果一個國家實施法律或類似規定,那么,家用感煙報警器的使用就會相應 增多,反之則會減少。
對歐洲部分會員國的調查情況介紹如下:
1.比利時沒有法律或規范,也沒有統計資料。
2.丹麥沒有法律,只有丹麥信息標記協會發布的一項志愿信息標記制(例如,如果丹麥衛生部門批準離子感煙報警器,他們將要求丹麥信息標記協會發一個信息標記作為批準書的一部分)。
3.芬蘭1999年救援服務法中有幾項法律規定。該法于2000年9月生效。這些法律規定適用于所有新、舊單戶住宅和公寓建筑。任何戶主對住宅安裝充足數目感煙報警器,至少每層配一只,負有法律責任。
4.法國沒有法律、規范,也沒有統計資料。在法國,在住宅使用感煙報警器是比較新奇的,1999年9月出版一項適宜的法國標準(NFS-61966),2000年春季開始按該標準進行產品認證。之后,預計感煙報警器將投入住宅使用。
5.德國沒有法律或規范,家用感煙報警器一般是根據財產保險商和消防隊的推薦進行安裝。德國約有70%家庭使用感煙報警器。
6.意大利沒有法律或規范,也沒有統計資料。
7.荷蘭沒有法律,但有認證制(相當于英國保險工業的保險設計基礎),內務部要求家庭帶臥室的每層樓上要安一只感煙探測器(9伏經認證的探測器)。該認證制適用于新舊建筑。在公寓建筑中,用電池做備用電源的230伏探測器,可替代從4樓起要求的耐火門。
8.挪威有一套建筑規范(從1987年起實施)適用于活動性危險為4級的新建筑(住宅),要求安裝感煙報警器,并要求在緊挨著的門關閉時,生活間和臥室內的報警信號至少為60分貝。還有一套火災預防法規(從1991年有效)適用于原有建筑,包括住宅,規定所有住宅至少要有一臺經批準的感煙報警器。在90%家庭安裝的感煙報警器中,約有35%因無電池或電池無電而失去作用。
9.斯洛文尼亞沒有法律或規范,估計有2%家庭有感煙報警器。
10.瑞典建筑規范BBR于1999年1月1日有效,適用于新建或新翻修的住宅,包括公寓,要求住戶安裝感煙報警器,但不要求原有建筑住戶安裝感煙報警器。自80年代初以來,瑞典消防協會一直開展家庭安裝感煙報警器活動。
11.瑞士沒有感煙報警器法律或規范,有些保險公司向住戶推薦安裝感煙報警器。瑞士沒有這方面統計數字。
12.英國沒有法律要求,但有一卷經批準的文件B技術指南,適用于英格蘭和威爾斯的新建建筑。蘇格蘭建筑標準,要求所有新建住宅都要安裝硬連線感煙探測器。英國標準BS5446部分是適用于住宅的獨立式感煙報警器和點型感煙探測器產品性能規范;BS5839第六部分是家用感煙報警系統設計和安裝實用規范。在1998年,有6800戶住宅在發生火災時感煙探測器未報警,其中,較常見原因(2985戶)是感煙報警器沒有電池,還有613起未報警的原因是電池沒電或出故障。估計,蘇格蘭80%出租住宅安裝感煙報警器。
感煙報警器的作用
英國火災統計表明,從1988年以來的10年內,家用感煙報警器的使用已從8%增加到82%。在1988年,感煙報警器探測的火災僅有1100起,但較近英國統計表明(1999年9月內政部統計通報)感煙報警系統探測的家庭火災數目,1998年為9300起,占家庭火災總數70700起的13%。這個統計數字還表明,采用家用感煙報警器的好處是:
1.可以在著火時迅速發現火災;
2.減少人員傷亡率;
3.減少火災損失,火災損失往往僅限于首先著火的物質。
這項火災統計還表明,著火與發現火災之間的間隔時間越短,火災死亡就越低。事實上,受感煙報警器保護的家庭火災死亡率低于那些沒有這種保護的家庭火災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