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保護,是指對發現的犯罪現場,保持原樣狀態,防止遭受變動而采取的保護措施。
保安人員在巡邏檢查時,如發現犯罪分子作案現場,必須保持冷靜,切勿慌亂失措,要牢記自己的職責、任務,采取措施對作案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圍觀群眾和犯罪分子故意破壞。因為犯罪現場往往遺留有犯罪分子作案的關鍵線索和重要證據,能夠為警方偵破案件提供幫助。

現場保護主要包括:

一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發生的空間場所;
二是治安案件當事人、刑事案件嫌疑人出入現場的行走路線;
三是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預備犯罪或掩蓋犯罪的現場,以及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犯罪痕跡、物品的場所。通常情況下,在劃定案件現場,特別是刑事案件現場保護范圍時,開始時應當擴大一些范圍,避免使犯罪分子遺留的痕跡、物品遭到破壞。如果犯罪現場在繁華的鬧市區、商業區、交通要道等,現場保護的范圍也可適當縮小,防止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但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室內現場保護:室內現場保護可將出事房間的門窗關閉,在門口布置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關閉門窗時,避免用手直接接觸門窗,必須用手接觸時,一定要戴上手套;在房間外的院落或樓道處發現與現場有關的痕跡特征時,應加以保護。

室外現場保護:室外現場有院內空地、街巷胡同,公路、鐵路交通要道,山地田野,林間路旁,水塘湖邊等。以下三種情況較為多見:
1. 院落現場保護時可在現場周圍設置圍欄,把無關人員攔在現場之外即可,并派人看守,疏導無關人員繞過現場行走。
2. 街道現場應在現場周圍用攔繩的方法將無關人員攔在現場外,并派人看守,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攔繩內。如果是交通要道,要有專人在通往現場的路口指揮車輛和行人繞道而行。
3. 野外現場保護時可把現場的范圍劃大一點,并派人在保護圈交叉點看守,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